发展参考

吴小玮:省域“双一流”建设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2017/08/25 206次浏览 分类:发展参考

摘 要:目前各省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双一流”建设专项政策或与之相关的高等教育政策文件。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内容分析发现,不同省域的“双一流”建设方案较为一致体现了科学定位、分类发展、延续重点的设计原则,分别探索出学科驱动、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高校引入这四种典型推进策略;从政策方案到具体落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需要完善相应的机制体制作保障,也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


关键词:“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学科;平台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省级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统筹推动区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各省级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均相继出台了“双一流”建设对接方案或与之相关的高等教育政策文件。(见表1)这些政策方案,部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联合出台,多数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还有部分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名义出台,充分显示了各省对“双一流”建设的重视,希望通过“双一流”建设提升自身在全国高等教育格局中地位的决心,也从侧面凸显了高等教育发展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作用。鉴于此,本研究对不同省域“双一流”建设专项政策或相关政策文件的内容进行分析,明晰省域“双一流”建设的设计原则,探究其推进策略,构建其机制保障,研究和改进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省域“双一流”建设的设计原则

  1. 科学定位。各省已出台的“双一流”政策均明确了发展目标,基本上分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个类型,主要有世界一流大学、特色高水平大学、国内一流大学以及世界一流学科、全国领先学科、国内一流学科方向(或专业)等不尽相同的表述。这表明,一些省份基于对原有高等教育资源、自身经济基础以及财政能力等的综合考虑,对“双一流”建设作出了科学合理的目标定位。例如,江苏、山东、辽宁等高等教育大省明确提出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而内蒙古、甘肃等提出的是“国内一流大学”,海南做出“国内同类型高水平大学”的定位,宁夏则有“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表述。不同的目标定位也会影响建设的方向、重点。大部分省份都主动对接了国家“双一流”方案中的指标,将所在地区的国家部属高校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多个省份在支持国家部属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也积极支持省属高校创建国内一流,一批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 分类发展。不少省份的“双一流”目标中,对于高校的类型作出了相应的划分,体现了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管理的建设原则。云南的一流大学建设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直接明确了“分类”发展思路,提出:“在充分考虑全省高校办学历史、办学层次、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等基础上,按照‘层次+功能’的方法,将全省高校分为高水平大学、骨干特色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型高职院校四大类,推动各类高校强化功能定位和特色意识,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辽宁的“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将“分类指导”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辽宁高等教育布局和现有学科基础,按照对接产业类别的不同,将高校分为农林医药业类、工业类、现代服务业类、社会事业类四大类别,在上述四类高校的分类框架下,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办学层次水平的差异,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研究应用型、应用型,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分层次、有步骤地优化学科结构。”此外,安徽把地方高校分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三类进行立项建设;湖南则依据综合研究型、学科特色型、地方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等不同类型,引导和支持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中创建一流。这种“分类”思路既是对《实施办法》中“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要求的响应,也体现了不少省份希望通过引导各高校依据类型和自身特点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来促进地方高等教育体系科学合理布局,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从而实现从“一列纵队”向“多列纵队”的转变。
  3. 延续重点。从各省域已公布的建设名单看,“双一流”高校及重点、优势学科名单与传统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名单高度吻合。特别是,各省份所公布的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均为原“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校。如安徽明确提出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辽宁提出,到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山东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驻鲁部属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上海“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中,21个I类高峰学科,绝大多数来自部属“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仅有5个学科来自“211工程”高校。据此可见,“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仍将是各省“双一流”建设的重点,这意味着国家和地方“双一流”建设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


  二、省域“双一流”建设的推进策略

  1. 学科驱动策略。“学科是大学的核心,是发展的龙头。综观世界著名大学,并非都是学科门类齐全,而是拥有独具特色的一流学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以学科为基础”,要求“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实施办法》再次强调“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
  上海长期以来始终指导地方高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引导高校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为率先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上海于2014年底制定印发《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继而启动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2015年底发布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探索建立高校二维分类管理体系,鼓励高校各安其位,在各自领域争上游,避免“贪大求全”同质化办学。新疆在总结上一轮重点学科建设经验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适应新疆战略发展需要的、具有新疆特色的高水平重点学科,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学科建设中的龙头引领和辐射汇聚作用,以此带动高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
  2. 平台建设策略。“世界一流大学大多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技项目,为解决重大难题和关键性技术,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明确将科研平台建设作为“双一流”建设的主攻方向,希望集中优势力量突破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方向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的同时,推动高校真正成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该计划的建设目标提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及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体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要求,全面整合国内各类创新要素,积极吸纳国际优质创新力量和资源,广聚国际领军创新人才,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实施50个左右的高精尖项目,力争在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大的突破,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造就一批杰出人才,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3. 整体推进策略。学科、专业、平台、人才等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在不少省域的“双一流”方案中,这些要素被全面纳入建设目标或任务当中,体现出整体推进的取向。山西以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1”指“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促进高等学校“一校一面”特色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3”“3”分别是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3项建设以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加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项建设以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最后的“1”是“努力产出一批对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提升高校服务山西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能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提出,既支持所有本科高校彰显特色优势以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基础,又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学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具体建设模式概括为“4+1”,其中的“4”是继续实施“十二五”期间江苏高等教育实施的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4大专项;“1”指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学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在持续实施4大专项的同时,集中力量对相关高校整体扶优扶强,引导高校找准参照系争先进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国际知名度。”
  4. 高校引入策略。通过加强与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合作,进一步集聚优质资源,在本地区建设一流大学新分校或研究生院,无疑是促进本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捷径”。广东、山东两个省份是采取这一策略的最典型代表。就引进大学的速度和力度而言,“南深圳、北青岛”的现象已引发了国内高等教育界的关注。2016年,山东青岛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提出引进的高等教育机构“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境内大学原则上应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内学科(专业)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学原则上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拥有一流学科。”截止目前,青岛已经引进并运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四川大学青岛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岛校区等10多所院校。同年,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高等教育中心”“与境外著名高校共建特色学院”成为政策亮点,即坚持“开放式、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按照“教育+科技+产业”模式,加快建设特色学院,提出了“若干高校跻身一流”、“一批学科全球领先”等总体目标。


  三、省域“双一流”建设的机制保障

  1. 动态的经费投入机制。“双一流”政策“其本质上仍然属于高等教育专项财政投入政策”。《实施办法》中,经费投入和管理被作为最核心的“支持方式”;《总体方案》中提及,“高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省出台的“双一流”建设方案也强调要加大对“双一流”建设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力度。某种程度上,国家启动的“双一流”建设可以视作是对以往高校经费资助政策的反思和调整。多个省份的“双一流”建设方案反映了这种反思和调整,提出建立基于绩效的动态经费投入机制。

  上海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所建立的中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其建设周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4—2017年,第二阶段是2018—2020年。先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周期作出整体规划和中期预算(2014—2017年);再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学校所提出的项目和个性化建设方案,对学校建设成效进行年度监测,并于2017年组织中期绩效考核,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滚动预算,动态调整建设范围。江苏、内蒙古、辽宁、福建、山东、湖南、青海等省份在各自的“双一流”建设方案中也明确提出,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2. 高端人才引入机制。一流人才是孕育和支撑一流学科的关键,对于一流大学的建设发展有格外重要的影响。在各省域出台的建设方案中,均提出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的任务,较多的省份专门设计了相应的人才引入机制。如辽宁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推进“高等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通过深入实施“系列化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海南等中西部地区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更是下足了功夫。海南为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以百千万‘候鸟型’人才工程为依托,引进和使用高层次‘候鸟型’人才及团队,实施‘高层次人才后备人选培养计划’,着力选拔培养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后备人选。”宁夏“支持高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留出20%左右的编制用于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精准引才模式”。

与高端人才引入机制相伴随的是人才引聘、职称评定、绩效评价、薪酬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中,除了一般的专项经费支出范围外,增加了列支人员聘任费和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费。原则上,不低于70%的经费额度要用于国际创新人才的聘用、国内创新人才资源的整合。上海以“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为契机,推进高校人事聘用机制和薪酬体系改革,明确人员岗位标准和建设工作任务,以激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活力。同时,通过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把经费更多地用于高端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和培养上,鼓励高校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引进人才薪酬办法。宁夏则“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对部分紧缺或急需引进的能够主持或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绩效分配方法”。

  3. 高校内部治理机制。“双一流”建设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高校既是“双一流”的建设主体也是制度环境的营造者和创新者。“管理体制机制的优化能为学科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使之免受外部因素的冲击和干扰。”如果高校缺少一流的内部治理体系支撑下带来的一流管理与服务,即便是拥有了一流高等教育资源,其资源效应也难以充分释放,甚至还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各省公布的建设方案中,均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世界一流大学。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解决高校发展中的权力分配与制衡问题,是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省的建设方案也都把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机构,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要保障,这说明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高等教育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诉求。


吴小玮,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上海  200234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7年第8期56-60页


文章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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