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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学章程】我校召开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图文)

2014/11/09 100次浏览 分类:工作动态

 编者按: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今年启动了全区高校大学章程编制(修订)工作。学校是全区15所高校章程制定试点单位之一,须于年底完成新章程核准。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大学章程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全力推进《广西师范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学校新闻网推出“聚焦大学章程”系列报道,持续关注学校大学章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11月3日下午,我校在育才校区召开关于讨论《广西师范大学章程(修订案)》领导小组会议。校长梁宏、副校长李传起和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李传起副校长就《广西师范大学章程(修订案)》的基本情况作了说明,详细介绍章程的背景、制定章程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章程起草的过程、章程的主要内容、学校章程的特点和今后的工作部署。根据《广西高校章程规定》的具体部署,在区内15所试点高校中,我校被列为首批接受章程审核的高校,要求对区内其他高校起示范作用。我校章程在坚持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详略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退休老教授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校内外专家座谈会等一系列专题座谈及网络等多种途径对章程进行讨论修改,体现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治理架构明确的特点。

      与会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广泛讨论,对章程提出了修订、完善的具体意见建议。

      梁宏校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规章制度,是办学治校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体现学校的办学精神、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内部管理体制和校内外各种关系等重大问题,是对学校做出全面规范的最重要的工程。2007年我校已确立章程初稿,经过十余次会议的反复修订和多层次多方面修改,现今的章程修订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梁宏校长对参与章程工作的所有人员表示感谢,并希望能进一步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章程,合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作 者:大学生通讯社 谢宁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文章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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