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4/05/20 946次浏览 分类:战略规划


为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广西教育规划纲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成就和基础。

2010年,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新世纪以来我区第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描绘了我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相继启动实施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教育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教育,全社会更加关心教育,教育系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教育改革发展基础进一步牢固,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时期,我区教育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每十万人口学前教育在校生数位于全国前列,幼儿在园人数增加33.7%,学前三年毛入学率增长10个百分点。我区成为第一个通过国家“两基”验收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全区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明显增加,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成51所,总数达到115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持续扩大,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增长2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圆满完成,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成效明显;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首个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职教园区得到加速发展,职业学校办学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教育质量、科研水平、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条件贷款、无障碍入学、无缝隙衔接”的资助体系,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我区的中国—东盟双向交流学生超过1万人,与周边国家高校共建5所孔子学院,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成果丰硕。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广西生源中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基本达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累计1717亿元,其中义务教育投入923亿元,普通高中教育投入175亿元,中等职业教育投入159亿元,高等教育投入336亿元,教育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数量稳步增加,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十一五”时期,我区一系列教育改革有效推进。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任务,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新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更新;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构建了中高职衔接的桥梁;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高等学校区市共建取得成效;民办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落实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教师岗位聘任制;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学校常规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规;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

“十一五”时期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实现了由人口大省(区)向人力资源大省(区)的转变,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夯实了基础,我区迈上了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

(二)机遇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为我区加快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我区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工业化跨入中期阶段,城镇化快速推进,居民消费逐步向发展型升级,投资增长、消费增长具有广阔空间,区域和产业发展将形成新增长点,发展潜力巨大。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将年均增长10%,财政收入将年均增长15%,城镇化率将提高9.4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财政收入等将翻一番,广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教育的支持能力将大为增强。随着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全区上下按照未来10年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奋斗目标、指导方针、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强教育工作,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把优先发展教育提上重要日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一系列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陆续启动。这些都将为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区教育发展也面临多重挑战。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对各级各类的人才需求空前旺盛,我区教育必须肩负起建设西部人力资源强省(区)和实现“富民强桂”的人才培养重任。特别要深刻地认识到,我区教育发展基础弱、水平较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没有改变,主要是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重要指标与全国教育发展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学前教育存在“入园难”的问题;农村地区辍学率偏高,城镇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区校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偏小;职业教育吸引力较弱;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偏低,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观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宏观形势,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赶超意识,开拓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广西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纪元。

专栏1:“十一五”广西教育事业主要数据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一、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89

101

102

107

113

119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4

49

50

51

52

54

二、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在校生(万人)

453

460

452

445

437

430

小学净入学率(%

99.1

99.3

99.1

99.3

99.2

99.3

初中在校生(万人)

234

229

222

212

207

200

初中毛入学率(%

101.7

104.7

104.3

105.5

106.7

106.6

三、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在校生(万人)

115

129

139

145

148

151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45

48

52

57

61

69

普职比

1.561

1.351

1.171

1.101

1.031

0821

四、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5

55

64

69

73

76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9.37

22.16

24.35

26.84

28.97

30.61

五、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48.55

57.23

60.09

64.44

69.15

74.31

其中:研究生(万人)

1.07

1.33

1.51

1.66

1.87

2.08

普通本专科(万人)

14.45

38.75

43.43

48.42

52.83

56.75

成人本专科(万人)

13.66

17.15

15.15

14.36

14.44

15.4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15

15

15

16

17

19


         二、战略部署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促进公平、强基固本、提质增量、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优化教育结构布局,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提升教育质量,为完成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服务,为实现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富民强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二)基本思路。

提高教育普及程度。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为重点,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以建设优质资源为重点,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以增强教育吸引力为重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提高大众化水平为重点,努力振兴高等教育。

提升教育质量。以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以提高师德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完善机制为重点,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优化教育结构布局。以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幼儿园合理布局。以适应城镇化发展为重点,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建设特色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重点,扩大优质高中资源。以服务产业发展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以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深化教育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系统推进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为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促进教育公平。以促进教育机会公平为重点,扩大各级各类教育规模,完善教育网络,增强教育有效供给,着力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义务教育择校问题,重点扶持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发展,完善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困难群体的教育资助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满意度。扩大教育开放。以发展留学生教育为重点,打造面向东盟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高地。以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彰显教育特色。以支持建设特色学校、特色学科为重点,打造区域教育品牌。以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为重点,推进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建设。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与国家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紧密衔接、与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明确的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基础和环境,综合考虑教育发展的趋势、机遇和面临的挑战,今后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初步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在园人数达到143万人,增长2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增长11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增长6个百分点。

——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县镇的小学和初中大班额比例下降到20%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9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37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成一批示范、特色普通高中,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达到174万人,增长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增长17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吸引力明显增强。建成100所优质中职特色学校、15所示范性高职院校、170个中高职实训基地、400个中高职示范(特色)专业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87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8万人。

——高等教育质量和大众化水平显著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明显增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90万人,其中在校研究生达到3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70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1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增长9个百分点。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全面提升。设区市及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创建15所自治区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

——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1100万人次。

——教育发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12年,全区财政教育支出不低于中央核定的比例目标,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加大投入,实现教育投入的稳步增长;各级各类教育用地和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育需求。教师数量和结构总体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各级各类教师学历合格率基本达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使我区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公平教育更加惠及民生,广西现代教育的特色更加明显,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专栏2:“十二五”教育事业规模发展主要目标

 

2010

2012

2015

一、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19

130

143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4

57

6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

78

85

二、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630

644

650

巩固率(%)

85

88

93

三、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1

156

174

毛入学率(%)

69

73

87

四、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76

78

87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31

34

38

五、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86

90

95

在校生(万人)

74

82

90

其中:在校研究生(万人)

2.1

2.4

3.0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万人)

57

63

70

     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万人)

15

17

17

毛入学率(%)

19

21

28

六、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700

900

1100

注: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重要约束性指标。

2.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即区内高等教育加权折合在学人数。

3.高等教育在校生=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加强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德育工作队伍,合理设置德育工作岗位,配强中小学德育教师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配齐高校专职辅导员。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探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加快大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和民族团结教育、文明广西、养成教育等地方课程的改进和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德育资源,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进行有机结合。改进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法和形式,提高德育质量。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工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体验,继续深化“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主题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外德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建设富有时代特点、区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强化德育工作的协同性。

2.提高学生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课程改革和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视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改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构建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内容和标准,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赴区外、境外交流学习机会,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教学,提升学生掌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完善中小学各种功能场所建设,丰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继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在中、高等学校学生中开展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大学生校外实习、就业、创业制度,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促进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增强学生身心健康。提高体育课程教学质量,促进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发掘民族体育素材,开展民族体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积极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丰富学生课外和校外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建设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营养改善工程,提高学生营养保障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实施小学生口腔卫生干预试点,培育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美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艺术教育,开足音乐、美术课程,足额配备音乐美术专业教师。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语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学校劳动、社区劳动、公益劳动和社会生产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加强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国防意识、环保意识。

(二)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城区以市为主,农村以县为主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指导。

2.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城镇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政策,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建好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新建方式,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当地富余的公共资源,举办乡村两级公办幼儿园,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满足农村广大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课程指导体系,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探索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的互动机制和亲子教育模式,引导家长、社会正确认识并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科研指导网络,完善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监测与指导,切实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

专栏3: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全区各市、县(市、区)从2011年起实施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编制以2010年教育统计数据为基础,提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发展目标,并将总目标逐年分解为年度目标,明确2011年、2012年、2013年具体目标任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要具体到幼儿园的位置、名称、责任人、经费、进度安排等。通过三年努力,逐步解决我区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适龄儿童入园难等问题。

(三)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1.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义务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即县级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与家长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协调联动机制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建立以分管教育的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劝返学生工作小组,劝导流失学生返校就读,加大学生劝返工作力度,避免学生辍学。加强对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义务教育工作的扶持和指导,切实改变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偏低的状况。

2.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制定全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制订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保障规划设置中小学教育建设用地,落实城镇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政策。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的食堂、围墙、厕所和安全饮水等必要生活设施建设。

3.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课堂教学的指导,支持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革义务教育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建立全区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构建完善的教育教学指导网络和研究平台,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和监测水平。实施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工程,合理布局中小学壮汉双语学校,改进和创新双语教学模式,支持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课程教材开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壮汉双语教育。

4.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的政策规定。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查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严格执行严禁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和有关考试及学生作业量的规定。

专栏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任务分解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作为约束性指标之一。我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到2011年要达到86%2012年要达到88%2013年要达到90%2014年要达到87%2015年要达到93%

(四)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1.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强普通高中发展的科学规划,采取改扩建、新建、撤并等方法,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农村高中,采取撤并、迁移的方式进行调整。预留普通高中教育用地,根据需要在城市新区和县城建设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制定和完善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教育。鼓励和扶持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好一所以上的普通高中,提高这些地区的每万人口普通高中在校生数。

2.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继续实施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支持还没有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县创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支持人口大县创办第2所或第3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吸引国内发达地区优质高中到我区办学或联合办学,探索与国外优质教育机构联合办学途径。探索建立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合作机制,鼓励大学、中等职业学校向普通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鼓励我区优质高中探索名校办分校、强校兼并弱校等办学模式,广泛开展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的活动。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支持学校立足地域特点、文化传统、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探索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落实课程计划,开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建立和完善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学校教学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终身发展的能力。深化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的比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专栏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目标分解

 

年度

普通高中招生(万人)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中职招生(万人)

中职在校生(万人)

高中阶段招生(万人)

高中阶段在校生(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2011

29

76.5

32

76.5

61

153

71

2012

30

78.0

32

78.0

62

156

73

2013

30

81.5

32

81.5

62

163

78

2014

30

84.5

32

84.5

62

169

83

2015

30

87.0

32

87.0

62

174

87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区部共建协议,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巩固职业教育攻坚成果。出台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法规政策,逐步完善保障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首府南宁职教园区工业基地柳州职教园区、北部湾(钦州、北海)职教园区、边界国门崇左职教园区等职教园区建设,探索园区条件下职业教育集中办学模式。

2.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以设区市为主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推进职业教育产教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探索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试行3+2”或“2+3学制的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支持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教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的有效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向其他学校开放职业教育课程。

3.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按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制定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专业规范化建设。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和标准。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广泛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质量评价更加注重就业导向和社会评价

4.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加大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完善学生生活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扩大和畅通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深造的途径。

(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1.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贯穿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

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培育和打造高等教育品牌,积极参与国家“卓越人才教育计划”。加强本科教学实践基地、高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计划。继续推进高等学校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和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设一批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共建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继续实施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和监督。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围绕自治区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继续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需要,继续加强高校科学实验室建设,新建一批校地、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培育一批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重点学科,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究发展项目。支持若干个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加强广西大学科技园区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支持新建1-3个科技园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鼓励、支持一批高校科技企业依托自主技术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现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零突破。加强社会科学研究,积极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组织实施高校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千亿元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工程、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服务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工程、文化繁荣发展促进工程、中国—东盟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工程和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高校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动”,支持高校与市县政府及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帮扶、科普教育等活动。实施文化繁荣发展促进工程,努力在高等学校构建“出思想、出人才、出精品”的思想理论文化阵地,解决广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推动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鼓励高校参与科学普及、文化传承、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

2.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缩小广西与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差距为目标,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提升计划。大力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适度增加普通高校数量和提升部分普通高校办学层次。加强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增加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着重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优势特色专业以及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民办高校在办学条件达标的情况下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扩大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规模。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规模。

3.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理顺学校与外部的关系,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争创一流。改革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加强区域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继续实施广西大学 “211工程”,重点支持5-7所高校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加强民族院校和民族特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8个左右民族特色学科。加强培育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打造优质品牌。推动其他高校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4.加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积极探索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办法,在中职对口高职入学考试中实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评卷、单独录取。制定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高校入学考试办法,建立全国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多种形式入学考试办法,简化文化考试内容,试行减免专业技术考试、免试注册入学。实施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推进广西大学自主招生改革,实行全区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广西大学自主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探索英语科目听力口语部分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将现行的英语听力考试和英语复试(口语考试)合并成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改革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支持高等学校实行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录取办法。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全区统一建设标准化考点、试卷保密室、考务指挥中心。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增强考试招生信息透明度,保障考生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专栏6:普通本专科教育年度招生规模     单位:万人

 

 

2011

2012

2015

本科招生

7.3

7.5

8.6

本科在校生

27.3

28.5

32.0

高职高专招生

11.3

 

13.3

高职高专在校生

32.3

34.0

38.0

本专科在校生

59.6

62.5

70.0

注:表中数据为预测值,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以年度计划为执行依据。

(七)推进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1.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更新继续教育观念,以提高人力资源能力为核心,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以在职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发展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与社区建设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试点。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探索建设开放大学途径。加强各类学习型社区建设,推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

2.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继续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研究开发涵盖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和闲暇教育等各类教育的网络课件,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3.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逐步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探索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构建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完善全日制专科层次在校生直接升本科的渠道。充分利用自学考试灵活开放和普通高校的学科优势,结合中、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积极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中等职业教育衔接沟通工作,为学有余力的全日制中、高职在校生搭建提升学历的平台。

(八)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1.加强特殊教育规划与布局。自治区和设区市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构建盲教育以自治区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小学布局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创造条件,逐步在普通幼儿园和高中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特殊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扩大普通高校招收残疾人就读的能力。

2.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支持的中西部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级各类接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办学条件。启动实施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扩大特殊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构建医教结合的特教课程,积极探索医教结合途径与方法。推进融合式随班就读教育。完善幼儿园、中小学随班就读制度,并建设相应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加强重点和个别辅导,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九)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各级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建立民办教育投融资体制。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大力支持社会资金举办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有行业优势的中等职业学校、优势特色高等学校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培训学校。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形成一批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社会反响良好的优秀民办学校。逐步提高各级普通民办教育在校生占同级普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

 2.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地位,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民办教育设置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健全民办高校派驻校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督导专员制度。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机制,依法给予民办学校税收优惠。促进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履行义务,建立民办教育风险预防机制。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十)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

1.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以面向东盟国家为重点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与港澳台、泛珠三角、西南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效益。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方针,推进教育交流与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支持我区高校与区外、国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区外、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推动我区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支持国际汉语教育,增加孔子学院数量,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工作力度,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机制,提高公派留学效益。建立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效益评估机制及信息交流平台。

2.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主要面向东南亚国家扩大来桂留学生规模,特别是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创造条件争取在部分中学招收东盟国家留学生。建设并改善高等学校的留学生教育设施,增强高校留学生教育服务能力。设立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继续到东盟国家举办广西国际教育展,开拓招收留学生渠道及广西高校毕业生在东盟的就业市场。

3.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学校、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企业来桂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的机构或项目。吸引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来广西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4.建设对外教育服务基地。加强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建设,争取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高水平教学及学术研究机构。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外向型人才。

(十一)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1.加强教育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配备,加快终端设备普及,逐步达到相关标准。增加基础教育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提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建设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管理平台,研究、开发和建设适合广西课程体系的数字化基础教育资源系统,探索建立或引进使用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实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及技术装备水平。

2.推进教育信息资源应用。建设教育教学应用体系,充分利用区内资源、积极引进区外优质资源,开展日常教学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提高远程教育质量。开展面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加强指导,促进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

3.建设高校科技远程平台。形成以高校为依托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覆盖面宽、资源丰富、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整合构建高校网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虚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北部湾开放开发、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高校远程服务平台。

(十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理想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师德考核标准及办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取措施,建立机制,培养良好学术道德,形成良好学术风气。

2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加大投入,建设一批教师教育基地和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规范师范生的招生与管理,改革完善师范生课程体系,注重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充分利用区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深入推进广西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打造一批基础教育名师。开展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校(园)长培训,注重发现、培养一批教育家型的名校(园)长。大力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启动实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程,通过特级教师工作坊等多种形式培育高水平专家型教师。

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高、中等职业院校校长培训,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建立特聘教师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实施“八桂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计划、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和广西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前沿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建立教学激励机制,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依托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健全青年教师助教制,继续实施广西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广西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启动实施高校名师工程,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探索通过定向培养、学费代偿等办法,加强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双语教师的培养。加强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教师免费培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和保障性安居房建设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生活条件。

4.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制定我区幼儿园教职工和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园长资格标准和准入(任)制度。创新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探索我区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委托培养、自主定向培养模式。组织中小学富余教师进行相应专业培训,合格后转岗到学前教师队伍。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各地研究制定辖区内非公办幼儿教师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核定编制,配齐人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5.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培训考试办法;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优化教师补充机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

6.增强教育教学指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加强教研队伍建设,重视从基层、从教学一线选拔教研员。建立健全教研制度,加强教育宏观政策、教师教育、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制度的研究,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为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策略和技术。推动教研机构参与学校发展性评价、教学督视工作、教师业务水平考核。引导教研人员面向师生、面向基层、面向教学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通过送教下乡、结对帮扶、连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村教师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十三)扎实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教育立法进度,逐步完善我区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教育系统“十二五”普法规划。健全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教育决策程序。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大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完善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救济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

3.加强教育督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部门的教育督导职能和工作机制。加大“督政”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继续开展对全区县级政府及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强化“督学”职能,全面开展对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健全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奖惩制度。

(十四)实施重大专项规划、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

1.制定实施重大教育专项规划。结合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设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形成由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教育体系内若干专项规划与市县教育规划、高等学校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规划体系。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制度,教育规划必须按照重大决策的要求完成征求意见、论证、审查、审定或审批等程序。在规划覆盖领域内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一般不立项,也不报请上级部门立项。

2.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根据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衔接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我区实施51项教育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和50项体制改革试点(见附件1和附件2)。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调整、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确保在2012年前完成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2015年全部完成重点工程项目,使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大多数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得到总结、推广,使我区教育科学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专栏7:“十二五”时期教育专项规划列表

 

 

规划名称

编制单位

1

广西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2

广西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3

学前教育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4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5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6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教育厅

(十五)提高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1.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给予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全区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中央核定的比例目标,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教育投入的稳步增长。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2.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强化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按规定比例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要按规定比例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加快实现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总量。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政府、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建立健全成本补偿机制。

3.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投入,着力解决我区教育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投入,为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教育,加大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薄弱地区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优先支持64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区)建设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和公办幼儿园。

4.健全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

5.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财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6.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将教育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前,城区以市政府为主体、农村以县政府为主体编制完成当地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中心城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科学测算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用地规划。各级各类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将基础条件好、适宜办学的地块优先安排用作教育用地,明确每一所学校的地点和占地面积。

7.加强教育用地管理。完善教育用地保障政策,加强教育用地规划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教育规划用地用于教育。优先安排教育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征用及其它相关手续,保障供给教育发展所需增量用地。保护现有教育用地,为现有教育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防止教育用地流失。盘活闲置教育用地,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闲置的校园,通过置换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

四、保障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民生性作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领导,将实施本规划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考核体系,健全本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做优先发展教育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扩大覆盖面。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和评价办法。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基本形成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维护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区作出贡献。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水安全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减少和控制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三)落实责任。

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市、县和高校,落实发展责任和改革责任。明确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体制改革试点,认真部署和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要把本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各市县和高校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高校建设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四)监测评估。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跟踪分析。自治区教育厅要对本规划涉及的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中期、终期评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宣传。

建立教育系统通讯员、观察员、评论员、新闻发言人队伍,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宣传人员的能力。构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沟通机制,形成与各级媒体密切联系,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对接的立体化宣传网络。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支持教育的成功做法、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通过各种媒体了解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和回应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渠道,支持媒体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准确宣传与引导,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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