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3浏览: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校重大项目入库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校园建设规划,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使用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建设,且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基建、维修项目2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项目分类及负责部门  

学校重大项目分为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等八类,按照业务归口由相应责任部门负责统筹申报,具体分类及相应责任部门详见《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师政发规﹝2021﹞4号)。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程序    

1.2022年3月23日至4月12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储备重大项目,编制项目论证报告,按项目分类向相应责任部门提交项目储备申请材料。    

2.2022年4月13日至5月3日,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相关学院(部)和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项目论证工作小组,结合本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项目科学论证,优化整合,研究确定本领域重大储备项目名单和建设排序,编制项目论证报告,并向发展规划处提交重大项目储备申请材料。    

3.2022年5月4日至5月30日,发展规划处统筹梳理各责任部门上报重大储备项目,组织召开学校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入库项目名单。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向责任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和项目论证报告的Word版、扫描PDF版各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PDF扫描版和纸质版须有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2)《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扫描PDF版(须盖章)各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1份;   

(3)每一项目均须单独报送储备申请简表和项目论证报告,论证报告格式可参考附件5;   (4)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务必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相应责任部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责任部门指定邮箱。    

2.责任部门向发规处报送材料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和项目论证报告的Word版、扫描PDF版各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PDF扫描版和纸质版须有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2)《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扫描PDF版(须盖单位公章)各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1份;   

(3)每一项目均须单独报送储备申请简表和项目论证报告,项目论证报告可参考《项目论证报告参考格式》(附件5)编写;   

(4)各责任部门请务必于2022年5月3日前将评审确定的本领域储备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逾期将影响项目储备入库,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发规处邮箱。    

3.责任部门材料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责任部门联系人名单》(附件4)。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需求,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并按时报送项目储备申请材料。   

(二)请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履行项目责任部门职责,指导相关学院(部)和单位开展项目储备工作,结合学校和本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需求,积极开展项目研究谋划、申报组织、优化整合、评审论证等相关工作,并按时报送本领域相关项目储备申请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 0773-5895863,邮箱gxsdfgb@gxnu.edu.cn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师政发规﹝2021﹞4号)

2.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3.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

4.责任部门联系人名单

5.项目论证报告参考格式

 

 

发展规划处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师政发规﹝2021﹞4号).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doc

附件3: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责任部门联系人名单.docx

附件5:项目论证报告(参考格式).docx